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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個信徒都有傳福音的責任,雖然他不一定有傳福音的恩賜。有很多神的工人和信徒竟不傳福音,他們的理由是自己缺少傳福音的恩賜。這種思想和說法對嗎?甚至有人為了要照著他的恩賜服事主,他既缺少這種恩賜,就不敢傳福音,這種看法正確麼?今日教會的狀況是怎樣的呢?冷淡的基督徒當然不會熱心為主作見證,而愛主的信徒也以沒有恩賜為理由而不傳福音,所有的信徒都疏忽了傳福音的工作,我們的教會便成為不傳福音的教會了。讓我們來看看﹕

 

 

初期的教會

 

 

按著聖經所記載的,最初的教會是個傳福音的教會,使徒行傳的內容就是一部福音廣傳史,神的工人和信徒的努力,聖靈的同工,使福音的火迅速燒遍歐亞非三洲。甚麼時候我們再能看見這種光景呢?那要看看我們對于傳福音的態度,我們若抱著觀望的態度躊躇不前,便永不可能再有奇蹟出現;問題完全在我們身上。彼得每次站起來宣講,都是講救恩,他所講的是簡明的福音,而每次宣講都是以耶穌所成就的救贖為中心。如果我們把他幾次的講詞比較一下,並沒有多大的差別。神的工人若不注意傳福音,他的工場必不會看見傳福音的熱烈現象。神怎能把得救的人數,天天加給教會呢?(參考徒二章四十七節)但我們在使徒行傳所看見的,神的工人到處傳福音,他們報佳音的腳蹤到處撒下福音的種子。另一個特點執事也是福音使者,司提反也能為福音爭辯,為福音捨命。腓利把福音傳到撒瑪利亞,建立了教會,又把福音的種子撒在猶大的曠野,藉著埃提阿伯的太監傳入非洲。甚至信徒也是福音使者,當耶路撒冷遭遇大逼迫,掃羅殘害教會,拉男女下監的時候,「那些分散的人,往各處去傳道」。難怪有些地方使徒們沒有到過的,教會也一樣地被建立起來了。這樣看來,誰是

 

 

福音使者

 

 

神的工人是福音使者這是我們都知道的,但執事們,信徒們也是福音使者,這是被人所忽略的。因此今日的教會已把傳福音的責任專門化,完全擱在神的工人身上,而神的工人也竟認為這是他的職務,不鼓勵每一個基督徒起來傳福音,這已經成為普遍的現象,這種錯誤的觀念已經在一般教會生了根。也許這是教會不發展的原因吧?

 

 

我們不否認有些人有傳福音的恩賜,在聖經中明明指出:「傳福音」是恩賜的一種(弗四章十一節)。有人確有傳福音的特長,如慕迪先生,神藉著他喚醒了千萬失喪的人,帶領多少人歸向救主。保羅是「特派傳神的福音」的(羅一章一節),他對於傳福音有特別的託付。這些都是事實。但我們是否因為沒有慕迪的恩賜就不傳福音?是否因為沒有像保羅受神特別差派就不向人題說救恩?斷斷不是!每一個接受基督的人,第一件事就是傳福音。

 

 

撒瑪利亞婦人接受了基督,第一件事就是把她遭遇的告訴了同城的人,於是有許多人到主面前去(約四章廿八至三十節)。安得烈遇見彌賽亞,很快地把這個信息傳給彼得。腓力跟從主以後,就把拿但業帶到主耶穌那裹去。那時他們還未受傳福音的特別使命(太廿八章十九節;可十六章十五節),但他們一信主,立刻就成為福音使者。這實在是基督徒的

 

 

頭一件事

 

 

信了基督,就傳福音,不但能帶領人到主那裏去,而且會成為有力量的基督徒—不是偷偷摸摸的作基督徒。若是這頭一步沒有走,以後他更難作個傳福音的基督徒了。而且他的靈命會受影響呢!

 

 

在基督的託付上,傳福音也是頭一件事。祂在升天以前,最後叮囑祂的門徒﹕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,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這吩咐包括三件事﹕一傳福音,二施洗,三教訓他們。最緊要的就是傳福音!可是我們所注重的是什麼呢?

 

 

我們不反對教會著重造就信徒的工作,可是忽略傳福音是違背主耶穌的吩咐,忽略救人的責任是何等嚴重的事!保羅說:「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…若不甘心,責任卻已託付我了。」(林後九章十六至十七節)

 

 

有人以為講解聖經比傳福音容易,是否因為這樣就偏重於「教訓」工作?傳福音為甚麼不容易呢?至少我們可以向人傳說得救的經歷,主的救恩臨到我的見證和聖經中的福音都是很簡易的,為甚麼不容易講說呢?是否因為缺少愛人靈魂的心?缺少傳福音的熱心?如果說是為了沒有口才的話,至少你看見別人的腳踏入死亡的路,你也該會呼喊呀!除非你無動於衷。我們若把這麼重要的事看得無關緊要,實在有禍了!

 

 

有傳福音的恩賜能為主作更大的工作,可是沒有特別恩賜的人也能盡責任—傳福音。並非有了傳福音的恩賜才是福音使者,即使沒有特別恩賜也該傳福音給別人。我們不該祇靠恩賜,我們當靠恩典傳福音。傳福音的事不是幾個人的工作,而是每個信徒的本份。神要我們同心合意,興旺福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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